《QBQ 問題背後的問題》讀書心得:3個你該學習的人生態度——擺脫受害者心態,拿回事情主導權
問題背後的問題有三大核心指導原則,這三個指導原則綜合在一起就是由自己擔起解決問題的責任,去思考自己該如何改變現況,並付諸實際行動。
三大指導原則如下:
一、受害者心態
受害者心態指的是,一個人遇到壞事,第一個想法都是覺得自己被環境害、被周圍的人害,不被幸運之神眷顧,很衰。這種人最大的特徵就是常問「為什麼是我?」只會提出問題,而不會去解決。
作者告訴我們,這種負面的、無助於改善現況、缺乏行動力的問題,就是「爛問題」、「錯誤問題」。因為問這種問題的人,並沒有真的想要去解決問題,他不想為情況做出任何改變、犧牲,他不會做出任何行動,而是希望別人來做。
作者的例子
「顧客到底什麼時候才會讀菜單?」若希望顧客快點讀菜單,其實只要拿菜單過去給客人,並向他介紹菜單就行了,但問出這種問題的人,只會問出這種問題後,站在旁邊乾等。
我的例子
當時我在國中當老師,座位隔壁的老師跟我年紀差有三十歲,共事了兩個多月,她完全不記得我的名字。她很怕風沙,總要把辦公室的窗戶和門都關起來。有趣的是,她都是叫學生去關。
某天,我正收拾東西要去上課,她叫住了我:「小朋友,你要去上課了嗎?可以順便把前門關起來嗎?風很大。」
我愣著,超級不爽,除了叫我小朋友以外,我跟她位子就在隔壁,她走去前門的距離和我走去的距離差不多,她為什麼不自己走去關?為什麼要叫我去關?雖然很順路,但她不是在問我的意願,而是在要求,是變相的使喚,她不會預料到我會拒絕她。
我看著她眼角的笑,心中千百個不願意,但依然說了好,並盡可能以最快的速度離開辦公室。
果然,「她為什麼不自己走去關?」「為什麼要叫我去關?」真的就是爛問題,完全無助於事,而且讓我心情很差。
「可悲的是,在遭逢沮喪或某種挑戰時,一般人往往先產生負面和防衛的反應,這時最先出現腦海的,會是錯誤問題。」
「就算我們真的是受害者,情緒也似乎很正當,但是『為什麼找上我』的想法,只會使壓力越來越大。」
作者說得很好,因此我就設想若我回到當時,我該怎麼做。作者說:不要問為什麼、什麼時候,問如何。
我想到的問句有「我如何拒絕她?」「我如何表明我的想法?」但我其實沒有勇氣拒絕,從踏入教育圈開始,就一直被提醒:「教育圈很小」,我壓根不敢反抗前輩的要求,就算我明知很多時候的確就是在被欺負。
所以,若再發生這種事,我不會答應她,也不會回答她可不可以,我會說「不好意思,我等一下要走後門。」就算原來要走前門,也可以臨時改變走後門,誰說出辦公室一定要走前門?間接回答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。
我們是心靈的主人,也是行動的主人,我們應該拿回事情的主導權,不再自怨自艾、自暴自棄,相信自己可以改變現況,並著手進行。
二、主人精神
主人精神的意思是「承諾用自己的智力、心力和勞力解決問題,而且絕不再爭功諉過。」
作者的意思是,身在同個團隊裡,身在一家公司裡,你就要把自己當成那個團隊的領導人、公司的老闆。正如鮮乳坊創辦人龔建嘉為此書的推薦文下的標題:「在組織中,沒有人是局外人。」當我們覺得這個團隊、公司的損益勝敗跟我們有關係的時候,我們才會全心全意為它付出。我們必須先對團隊有責任感,才會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。
而這種主人精神,不僅僅是對於工作有幫助而已,「做了更好的抉擇、提出更好的問題,並做個有擔當的人之後,最大收獲其實是對自己的觀感。」
做個有責任感的人,除了能成就事業、取得他人的信任,最重要的,我們會更有自信、更喜歡自己。
主人精神我在職場上沒什麼概念,因為還沒有在職場工作太久,但我認為用在家庭也很可以。
家庭裡的主人精神
孩子總忘記自己也是家的一部份,爸爸媽媽建立的家庭、買的房子,孩子只有在其中享受,沒有付出。洗衣、拖地、洗碗,家中所有雜事爸媽一手包辦,偶爾被叫去丟個垃圾還互相推託,為什麼不是哥哥丟?為什麼是我?
在我看來,這就是沒有主人精神,而且外加受害者心態。孩子不僅不為家庭付出、不把家庭的圓滿當成自己的責任,還把自己當家中的客人,覺得爸爸媽媽要為他服務。
從小就要讓孩子知道自己也是家的主人之一,要為家庭環境負責任、為家境狀況著想,所以做家事不是幫媽媽做或幫爸爸做,而是本來就應該做,家事也是自己的工作。如此一來,才不會養出把自己當客人又賴在家的啃老族。
三、言行合一
作者在這一章節一開始就問了我們一個問題:我們在工作時對組織的言論,和回到家以後所說的相符嗎?作者的意思是,我們是否在上班時對公司鞠躬哈腰,但回到家後卻把公司罵到臭頭?
言行合一,就是裡外一致,心裡想的和做的必須要一樣。去思考一下,自己是否口頭上答應主管,心裡卻很不爽?是否一邊做著主管要我們做的事,心裡卻不認同這樣的做法?
作者說:「這時我們必須做出選擇。」「相信,否則就離開。」
相信公司,否則就離開公司,不要言行不一。待在自己打從心裡不認可的環境,除了心裡難過,對自己的人生目標亦可謂毫無進展,對公司也是有百害而無一利。所以,離開那些無法使我們達成人生目標的環境吧!
我的故事
這讓我想起曾經在一家安親班工作,離開了之後,我在網路上看到文章分析,才知道原來我所經歷的一切就是有毒職場,很慶幸自己義無反顧提出辭呈。
我沒有如作者所說鞠躬哈腰,我還不夠社會化,但回家有把公司罵得要死。不只回家罵,還傳訊息罵給遠在其它縣市的朋友聽。我雖然有抒發情緒,但其實非常不快樂。我也發現,講不快樂的事只會越講越不快樂,根本沒有排解作用。
長輩都說一份工作至少做一年,但我認為這不是能不能堅持的問題,而是不好的環境要不要繼續待的問題。待著有什麼好處?不待又有什麼壞處?就像是遇到一個才認識兩個月就開始打我的男人,難道我要堅持跟他在一起一年,然後再到處跟人哭訴嗎?我有個朋友說要辭職說了兩年,結果還是待在同一個地方,直到公司把他辭退。
說到做到,言行合一,表裡一致,除了能夠大大降低我們的自我矛盾感,在自己認可的公司文化中工作還更能夠發揮長才,如此才有機會一步步朝自己的人生目標邁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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